球盟会 2015北京居民信息消费将超1100亿元
2014年03月04日 09:44
为贯彻落实国家战略部署,促进信息产业发展转型升级,推动信息消费持续增长,催生新兴经济增长点,北京市政府办公厅2月18日发布关于促进信息消费扩大内需的实施意见,提出到2015年,北京居民信息消费规模达到1100亿元;全市信息产品和服务规模超过8000亿元,在全国信息消费市场的占有率达到20%左右;电子商务交易额超过1万亿元。建成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泛在、融合、智能、可信的下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到2015年,实现本市光纤宽带网络城乡全覆盖,使用10兆及以上宽带接入互联网的用户比例超过75%。
该文件认为,基于电子商务、云计算等信息平台的消费快速增长,信息产品和服务对全国信息消费的供给和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信息消费成为北京扩大内需、拉动经济增长的强劲动力。北京将高起点培育信息消费需求。发挥中关村(5.38, -0.03, -0.55%)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优势和新兴产业创新资源优势,推动企业开展商业模式创新和业务融合创新,推出一批符合信息技术发展趋势的新产品、新服务和新业态,使本市成为我国信息消费的引领示范基地和产品创新中心。加快发展移动互联网、网络视频、社交网络、数字电视等信息服务,促进智能手机、智能电视、平板电脑等新型信息消费终端的普及,推动居民信息消费产品升级换代。启动大数据应用示范工程,扩大北斗卫星导航、物联网等应用示范工程的实施范围,继续实施移动互联网工程和祥云工程,培育北斗卫星导航产品、云终端等信息消费新热点。
为推进信息消费与文化消费融合,北京将加快推进文化创意产业数字化、网络化和服务化,大力发展数字出版、数字音乐、数字音视频、动漫游戏、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产品。建立技术先进、传播便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促进广播影视内容产业和传播渠道的发展,提升广电新媒体的影响力和竞争力。加强公共文化网络设施建设,提高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的数字化水平。大力加强信息内容建设,完善文化信息产品供给平台。建设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跨境电子商务云,支持文化生产和传播机构同国内外主流信息平台建立合作对接机制,扩大本市数字文化产品在主流信息平台的产品占有比例。结合文化消费配套政策,搭建文化消费供需平台,继续办好惠民文化消费活动,提高文化资源的价值再实现能力。
此外,北京将支持具有信息平台和物流资源的大型电子商务企业利用云计算和大数据技术提升增值服务能力和辐射带动能力,使之成为综合性、国际领先的电子商务企业。建立北京交通运输物流公共信息平台,搭建北京市城市道路配送信息系统,加强对城市货运保障“绿色车队”的支撑服务。拓展中小企业电子商务应用,建设面向中小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体系。鼓励电子商务企业同本市电子支付企业、物流仓储企业、第三方信用企业等开展合作。发展电子商务代运营、个性化定制(C2B)、线下线上互动经营(O2O)、移动电子商务等新型电子商务业务。加快推进跨境电子商务支付业务试点工作,逐步扩大试点范围。
北京采取措施吸引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智慧城市建设和运行,全面提升教育、医疗、食品安全、养老、就业等民生领域的信息化水平。推进社保卡、市政交通一卡通实现“一卡多用”。加快启动服务全市、辐射全国的教育云、健康云和智慧旅游工程。全面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到2015年完成1500个智慧社区建设,实现社区居民生活要素信息集成服务。加快物联网在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实现智能环境监测。政企合作建设交通云,大力推广快乐出行、绿色出行,推进轨道交通、地面公交、停车管理、出租车、自行车等综合交通实时信息应用。支持广电媒体升级改造,提高公共服务信息传播覆盖效果。推进金融IC卡在民生领域应用的融合创新,支持互联网支付、移动支付、电视支付等新型支付手段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应用。
文件提出,对北京涉及信息消费的许可、审批、核准、备案、年检等行政审批类事项,按照应减必减、可放则放的原则予以清理,简化优化审批流程。其中,将积极争取国家关于降低互联网企业设立门槛、推进电子营业执照、扩大民间资本开展移动通信转售试点、简化数据中心牌照发放审批程序、鼓励民间资本参股基础电信运营等方面的改革措施在本市实施。开展信息消费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充分发挥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作用,在互联网金融创新、网络应用商店发展等方面探索更加有效的促进政策。
目前,北京是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云计算服务创新发展试点示范城市、三网融合试点城市,还将积极争取成为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政务信息共享国家示范城市、智慧城市示范试点。